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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康明环保有限公司8万吨/年含油污泥综合处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时间:2022-01-1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康明环保有限公司8万吨/年含油污泥综合处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8万吨/年含油污泥综合处置项目 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西一路与海滨路交汇处 公示时间:自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2月9日 联系人:季祥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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