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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骏龙石油装备有限公司钻井设备再制造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时间:2021-10-2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骏龙石油装备有限公司钻井设备再制造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钻井设备再制造项目(一期) 地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一路以南,东八路以西 公示时间:自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1月18日 联系人:王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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