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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飞鸿高分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塑料母粒生产项目时间:2021-04-07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营飞鸿高分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塑料母粒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塑料母粒生产项目 地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与潍坊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 公示时间:自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5月6日 联系人:郝帅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