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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康明环保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收集转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时间:2023-05-19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康明环保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收集转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收集转运项目 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西一路以东、海滨路以北山东康明环保有限公司院内 公示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6月15日 联系人:季祥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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