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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起步区(现防潮堤以内)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公示时间:2021-03-04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起步区(现防潮堤以内)位于东营市东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起步区(现防潮堤以内)规划范围为南以防潮堤路、疏港大道为界,北抵纬一路,东临现状防潮堤,西至滨海路,规划用地总面积为1374.40公顷。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起步区(现防潮堤以内)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6年1月18日获得了原东营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东环审[2016]19号)。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559号,2009年8月17日)及山东省环保厅有关文件要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起步区(现防潮堤以内)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文件审查已超过五年,现需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起步区(现防潮堤以内)规划开展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编制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环保部门审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众公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起步区(现防潮堤以内)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项目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如下: —、建设项目概况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起步区(现防潮堤以内)位于东营市东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起步区(现防潮堤以内)规划范围为南以防潮堤路、疏港大道为界,北抵纬一路,东临现状防潮堤,西至滨海路,规划用地总面积为1374.40公顷。园区产业定位是高端海洋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清洁能源产业。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营市广利临港产业园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材料园区青年公寓; 项目联系人:任主任; 电话:0546-6092378; Emai1:renxianzhe@dy.shandong.cn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潍坊一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海路与玉清街路口西南角东方天韵北门58号楼4号门头房二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 15318370159; Emai1: 1051171502@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场踏勘及搜集资料→回顾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起步区(现防潮堤以内)发展历程及现状→区域污染源调查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分析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起步区(现防潮堤以内)现有开发规模下的环境影响贡献→公众调查与回访→编制跟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书评审及修改→环保主管部门报批。 主要内容:通过回顾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起步区(现防潮堤以内)设立以来的环境影响,调查区内及周边区域环境现状,跟踪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及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评价分析开发区已采取各类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在此基础上,通过预测、分析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起步区(现防潮堤以内)开发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程度及范围,并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公众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次跟踪评价进行公示,主要征求以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任何可能受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起步区(现防潮堤以内)开发影响的社会公众均可在本次跟踪评价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可能受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起步区(现防潮堤以内)开发影响的社会公众均可在本次跟踪评价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更为完善的、减缓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起步区(现防潮堤以内)开发环境影响的措施及建议; 3、在跟踪评价报告书初稿完成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向公众再次公示报告书,公众可通过相应公示途径查阅报告书内容,并可提出疑问及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对东营市广利临港产业园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日期、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反馈意见。 东营市广利临港产业园有限公司 2021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