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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安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4万吨/年玻璃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时间:2021-05-0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营市安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4万吨/年玻璃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4万吨/年玻璃瓶项目 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河滨路1-4号 公示时间:自2021年5月2日至2021年6月1日 联系人:袁成利 |